2018年06月13日 09时06分36秒

我市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时间:2017-04-06 10:29 点击: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及时性,我市积极指导三区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数据比对工作。

    三区民政部门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将符合低保条件和低保渐退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让广大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委托书内容,明确申请救助人员承担的责任,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专项社会救助的居民或家庭,原则上定期复核周期不超过3个月,对因就业或家庭成员变化导致家庭收入增长的及时降低保障标准或停保,对因伤病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降低的及时提高保障标准;加大对恶意“骗保”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以隐瞒手段骗取救助金或家庭人员财产发生重大变化未上报的社会救助家庭将被追回违规发放的救助金,并将相关信息计入社会救助系统黑名单进行备案。

    同时,市、区均建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部门协调机制,并逐步完善本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数据,开展与编办、财政、公安、人社、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互通工作,规范数据共享查询程序,并与房产信息、死亡人口信息进行比对,更好地让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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