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项名称: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 变更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 典当行变更: 一、变更登记事项内容: 典当行变更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住所、转让股份,由盟市商务局报自治区商务厅批准,报商务部备案,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一)变更机构名称: 1、市商务局申报文件; 2、企业变更申请; 3、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及章程;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商务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变更住所: 1、市商务局申报文件; 2、企业变更申请; 3、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及章程; 5、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6、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商务部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1、市商务局申报文件; 2、企业变更申请; 3、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及章程; 5、档案所在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拟任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6、商务部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变更注册资本金及股权结构: 1、市商务局申报文件; 2、企业变更申请; 3、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及章程; 5、出资转让协议及股东出资承诺书原件;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股权转让审核报告原件; 7、具有法定资格的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上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具有法定资格的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 9、法人股东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档案所在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自然人股东简历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11、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商务部要求的其它材料。 许可程序: 一、 企业申请; 二、市商务局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报自治区商务厅; 三、自治区商务厅审批; 四、报商务部备案。 告知方式:批件、证书 办理时间:市商务局报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受理后20日内审核答复,通过的拟定批文报商务部备案,商务部同意备案后10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贸易管理科 联系电话:0473-3998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