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3日 09时06分25秒

工商总局:5至11月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行动

时间:2016-05-12 14:45 点击:

编者按:工商总局将于5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整治,进一步落实网店实名制,督促平台经营者自查自纠,对违法违规的网络经营者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 

 

为集中整治市场乱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工商总局决定今年5-11月全系统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并印发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需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创新监管手段,提升执法能力,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特别是对屡查屡犯的违法经营者,依法实施更严格的市场监管、更严厉的行政处罚、更有效的失信惩戒。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措施包括: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强化监测监管;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打击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畅通网络维权渠道,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

 

《方案》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随机专项督查等方式,逐级开展督导检查,既保证工作力度,又严格执法规范。对专项行动卓有成效的地方,要表扬鼓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方,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第三方评价的方式,考察评价地方的专项行动工作成效。8-9月,工商总局网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组成专项行动督查组,赴地方开展中期督查。 

 

《方案》强调,要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网络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当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重点加强对网络经营者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其开设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的督促检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网络经营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约束管理。

 

       5月6日,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对下一步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强调,要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和“协同管网”,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全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去年11月,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特针对网络市场监管提出十条意见,十条意见包括: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管网”;强化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的融合,推进“以网管网”;充分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推进“信用管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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