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3月 22日17:00前书面反馈至自治区中小企业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郭颂旗 电 话:0471-4824953,传真:4825244 E-mail:nmgzxj@126.com 2018年3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万户中小企业 政策大讲堂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自治区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全面提升全区中小企业政策运用能力、创业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举办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以下简称“政策大讲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以宣贯《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契机,以提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支持政策的知晓率和到位率为出发点,突出实用性、实效性、实操性,以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为带动,充分发挥全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骨干作用,调动各类优质培训资源,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支持政策解读培训;一体化建设中小企业政策数据库、政策发布查询解读平台(政策百度)、政策微信公众号,编写政策简明手册(政策词典),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渠道顺畅的中小企业政策宣贯平台,推动形成政策宣传落实合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力争全区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三年累计培训中小企业3万户以上、10万人次以上,每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培训内容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突出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实操性,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的能力。 1.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特别是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形势与宏观政策分析。 2.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政策措施。 3.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解读,在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4.关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专精特新”培育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5.关于中小企业税费减免、降本增效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及中小企业财税筹划管理与会计实务等。 6.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包括融资服务、政策性担保、上市培育、股权并购、股权激励、资本运作、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7.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产业政策,特别是在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培育新兴产业以及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实现“两化”融合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8.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措施,重点是“放管服”改革、服务能力提升、品牌建设、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 9.根据形势需要,国家和自治区新制定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一体化建设内容 1.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数据库及查询解读平台。针对中小企业政策发布分散、中小企业收集政策信息能力弱、享受政策不充分的问题,汇编整理近年来国家、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小企业密切关注的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全面、权威、准确的政策数据库,加快建立跨部门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支持政策发布查询解读平台(政策百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了解政策、获取政策、享受政策的畅通渠道。 2.编写政策简明手册(政策词典)。针对中小企业实际需求,每年度组织编写分门别类、实用简明、方便快捷的中小企业看得懂、能理解、会运用的《政策简明手册》,传递国家和自治区最新政策信息,向全区中小企业免费发放。 三、培训形式 政策大讲堂重点培训成长型中小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和中小企业管理系统内干部。采取政策解读与实战操作、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集中面授与网络学习、专家讲授与企业家现身说法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培训。凡是纳入自治区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范畴的培训活动,统一冠名“自治区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并享受相应培训补贴。各盟市、各级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协会、培训机构自主选择培训形式。 (一)依托服务平台网络系统开展集中培训。充分发挥全区中小企业“1+14+N”平台网络视频系统、直播系统的作用,开展自治区精品课程培训,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组织全区中小企业参训,主会场设在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每期设置一个专题,不少于300人(全区网真视频系统统计)、4学时以上。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各窗口服务平台积极配合,提供精品课程的培训机构具体承办。 (二)支持盟市窗口服务平台开展培训。鼓励盟市窗口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线下培训要符合政策大讲堂要求,每期组织人次达到60人以上、4学时以上。窗口服务平台组织实施,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支持政策大讲堂进旗县、进园区。各盟市经信委或中小企业局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组织窗口平台、有关培训机构开展送政策进旗县、进园区活动,特别是到偏远旗县、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把政策措施送到基层,努力提高政策大讲堂的覆盖面。每期组织参训人数要达到50人以上、4学时以上。 (四)调动优质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自治区遴选确定的签约培训机构,围绕中小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办自己擅长的特色精品课程,开展不同层次的政策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期组织参训人数要达到80人以上、4学时以上。 (五)利用中小企业网络在线培训平台开展公益培训。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要开发建设APP、PC端或手机微信端在线学习系统,打造中小企业政策网络大讲堂。充分利用中小企业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为企业学习提供即时性、个性化、全天候服务。在线学习要设置1000小时以上的政策、财务、营销、投融资、法律、工商管理和权益保障等各类网络课程,每季度及时更新课程和微课堂+网络直播课程,让更多的中小企业点播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课程。企业通过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申请账号,即可参与网络在线学习。 (六)积极“走出去”开展调研培训。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分期、分批组织优秀企业家、“专精特新”企业负责人、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干部和全区中小企业系统干部,赴经济发达省市区或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先进地区,通过政策理论学习和实地考察,努力提升企业家和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运用能力和决策能力,更好地为全区中小企业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各级中小企业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要把办好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作为服务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抓手,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中小企业局负责制定政策大讲堂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优质培训机构和精品课程的遴选、补贴兑现、先进评选、宣传表彰等,对培训全过程实施领导监管,督促各盟市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及要求落实培训任务。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负责网真视频系统、直播系统以及PC端、APP、微信端的运行保障以及宣传策划、服务协同、管理维护、第三方监督评价工作。各盟市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政策大讲堂培训计划,于每年年底前报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特别要注重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培训机构参与遴选,按时报送“签约培训机构和课程”推荐汇总表。各窗口平台负责本地区参训企业人员的组织、协同、过程管理等工作。培训机构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积极申报课程,发挥培训特色与专长,突出培训重点和亮点,广泛组织企业听课,并做好考评材料的反馈,确保人数、内容、效果落实。 (二)公开遴选签约培训机构与精品课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治区各类培训机构和埠外重点院校、各类协会、培训机构驻蒙分支机构,均可参加遴选。每家培训机构同时可以申报10个以内精品课程。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组织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及要求,确定100家签约培训机构和若干精品课程,组成由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职业培训师组成的师资库及课程库。自治区中小企业局每年初完成签约培训机构的调整和精品课程的遴选工作,制定全区年度政策大讲堂课程推进计划。(具体遴选办法见附件一) (三)建立补贴标准及绩效评价办法。补贴标准参考自治区财政对培训工作补贴有关办法,从调动培训机构和窗口平台积极性出发,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在区外办班培训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当前为每人每天400元的补贴标准);区内培训统一标准,按照每期每人不超过260元的基准综合考评后分级补贴,每期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8万元。 补贴采取公开评价、后补贴方式,委托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跟踪考评。考评依据培训主会场听课实际人数、评估反馈表、课件完整性、授课现场照片、全程录像(直播需要)、跟踪回访等六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依据分值将课程分为三个等级予以相应补贴。补贴资金于本年度12月25日前通过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电子服务券按流程一次性发放,具体要求按照服务券补贴指南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按照年度培训补贴总金额的5%提取评审费。 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将对培训工作优秀单位和培训案例进行宣传表彰,每年度设立优秀组织奖、“十佳”优秀培训机构、“十佳”精品课程,分别给予相应奖励,且享有下年度优先排课权。(具体绩效考评办法见附件二) (四)加强品牌宣传,扩大影响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策大讲堂的广泛宣传,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提高政策大讲堂的品牌效应,扩大政策大讲堂的培训效果,在全区形成良好的政策宣贯氛围。每年度、每月、每周要将政策大讲堂课程多渠道及时推送。对于重点培训课程或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课程,要注重师资力量的配备,精心组织知名专家授课,做好宣传报道,增强政策大讲堂的影响力。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管理。要认真执行廉政建设及财务各项规定,特别要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的各项规定。冠名自治区政策大讲堂的培训活动一律不得向参训学员收取学费,不得拉赞助或开展商业化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建立健全培训评价、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评价监督考核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附件一 签约培训机构和精品课程遴选办法 为保证自治区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提质升档,根据实施方案对培训内容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自治区中小企业局面向全区遴选签约培训机构和课程,拟遴选确定签约培训机构100家、精品课程若干。具体办法如下: 一、遴选范围 自治区各类培训机构和埠外重点院校、各类协会、培训机构驻蒙分支机构,自愿承担我区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的培训任务。 二、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两年以上; 2.拥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有完善的财务、培训、工作规则、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3.有相对稳定的办公场地和培训师资队伍,上年度开展中小企业培训2期、每期80人以上; 4.在开展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接受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能够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和任务开展培训; 5.申报课程在内容讲解、时间安排、培训方式、绩效考评等方面符合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合当前中小企业普遍需求,每家培训机构申报课程不超过10个; 6.授课师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指导作用。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 申报签约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登录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nmgsme.gov.cn),按照有关要求注册后,如实填写《自治区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签约培训机构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培训师资队伍相关证明材料; (3)上年度组织相关培训主要案例和成果(2个以上); (4)其他能证明培训能力和实力的佐证材料。 (二)认定 1.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填报盟市“签约培训机构和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并按时上报。 2.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组织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依据评分规则,对盟市推荐的培训机构及课程进行综合评审,遴选确定的机构和课程在枢纽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公示。 3.公示通过后,自治区中小企业局与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 4.签约培训机构资格有效期3年。每年年初,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组织1次签约培训机构和精品课程遴选,窗口服务平台可以推荐新的培训机构和课程参评。 四、有关要求 (一)签约培训机构组织授课,须与申报材料提供的培训场地相符。属地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负责管理,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全过程监督。 (二)签约培训机构应当做好过程管理,提供签到册、评估反馈表、课件、讲课影像等资料,通过属地窗口服务平台按要求在7日内报送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 (三)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对遴选确定的各类形式的培训课程按年度排出进度表,并逐月发布,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逐月对课程组织绩效评价。 (四)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培训机构进行申报。申报截止到 月 日前,盟市在 月 日前统一报送。 联系方式: 自治区中小企业局综合处联系人:郭颂旗 电话: 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联系人:王志奇 电话: 附: 1.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签约培训机构申报表 2.“签约培训机构和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签约培训机构和课程申报表 编号:
“签约培训机构和课程”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二
绩效考评办法 为有效落实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实施方案,强化培训过程管理,充分调动各盟市、窗口服务平台特别是培训机构工作积极性,把大讲堂办得更好,切实为全区中小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公开、公正、规范的原则,考评结合,激励为主。 二、考评对象 承担自治区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任务的签约培训机构和课程,各盟市窗口服务平台。 三、考评标准 考评指标由培训主会场实际听课人数、线上评估反馈、课件完整性、授课现场照片、全程录像(直播需要)和电话跟踪回访6部分组成。 (一)主会场实际听课人数占45分。其中,签到人数占20分、扫码人数占20分、录像截图人数占5分。
(二)线上评价反馈占20分。全部答完提交有效,以最后答题数计算分值(现场答卷并反馈)。 (三)课件完整性占10分。提供课件PPT占4分,课件内容完整性占6分。 (四)授课现场照片占10分。授课老师特写、听课学员特写照片,现场全景、其他角度照片,照片总数不少于10张。 (五)全程录像占10分。提供现场录像,录像时长不少于培训要求的课时数时长。 (六)电话跟踪回访占5分。培训结束一个月内,由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培训学员进行电话跟踪回访,回访学员数量按照实际参训人数的5%计算。
年底对全年的整体培训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评价成绩=∑被评价培训机构所有场次的得分/场次。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补贴于当年12月25日前通过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电子服务券按流程一次性发放。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按照年度培训补贴总金额的5%提取评审费。 五、考评材料报送 考评周期为按场评价、年度兑现。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评价标准向属地窗口服务平台报送培训材料。自治区枢纽服务平台收到汇总材料后一个月之内完成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报送到自治区中小企业局。自治区中小企业局于本年度12月10日前出具年度考评报告。 六、表彰奖励 自治区中小企业局对政策大讲堂开展工作优秀单位和培训案例进行宣传表彰,每年设立优秀组织奖、“十佳”优秀培训机构、“十佳”精品课程,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一)“十佳”优秀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得分=参训人数×50%+课程综合得分×50%);“十佳”精品课程(精品课程得分=课程综合得分)。 (二)每年底对盟市窗口服务平台全年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总人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分级表彰奖励。 附:1.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评价反馈表 2.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补贴申报审批表 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评价反馈表 培训机构: 填表时间:
2、此表所填信息对外保密,请如实填写,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万户中小企业政策大讲堂补贴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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