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3日 09时06分52秒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0-14 17:12 点击:
    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
  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汇集发展新动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5〕617号)文件精神,定于10月19日至23日集中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以下简称双创周活动)。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5〕16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等文件,在双创活动周期间集中宣传推动双创活动的政策,促进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组织各类服务机构开展送服务进旗县、进园区、进企业等线上线下服务活动,年服务小微企业2万家。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内蒙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频道(数字电视62频道)、中国中小企业内蒙古网、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公众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体,发布创业创新政策信息、刊载政策解读文章。与电视台、报社建立协同宣传服务机制,开辟创业创新公益宣传专栏,切实加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宣传力度。
  三、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通过开放数据资源,支持企业发挥信息化服务平台的作用,在技术、管理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开展推动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和示范推广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低门槛、方便快捷的创业创新服务。
  四、以展览展示、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大力宣传“草根”创新、大众创业,以及创业环境、创新支撑、小微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双创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五、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创新人物评选、创客大赛、创新成果和企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丰富多彩的双创活动。
  中小企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体,各盟市、旗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双创活动周作为今年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盟市要在10月28日前将双创活动周总结情况汇总表报自治区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毛咏毅,电话:0471-4824953
  附件:双创活动周情况汇总表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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