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3日 09时06分53秒

关于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5-18 11:56 点击:

关于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的通知

内建房[2016]170号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引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树立企业员工爱岗敬业理念,我厅决定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物业服务和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基础工作技能,积极引导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化物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二、活动目的

    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5]91号文件、自治区住建厅即将颁布的《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四项自治区物业管理地方标准、智慧小区设计标准,以及2015年印发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准则>的通知》(内建房[2015]475号)文件内容为重点,通过本届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弘扬行业精神,凝聚行业力量,鼓舞行业士气,全面推进全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引领、推进物业行业向规范化、智慧化、专职化、多元化发展。

    三、组织形式

    (一)组织实施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赤峰市物业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赤峰市中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市绿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市碧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竞赛组委会

    根据大赛需要,成立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1.组委会人员组成

      主  任:许怀云

      副主任:张鹤、高子林、段露芳、黄桂珍

      委  员:韩玉霞、于国军、高峰、岳志成、鲍新海、王喜民、付国东、额尔顿、杨忠、何子斌、张文利、郝利平、樊瑛、李海涛、贾晓峰、卜繁泽。

    2.组委会人员职责

    (1)主任负责整体活动部署指挥;

    (2)副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安排和总决赛的组织;

    (3)各盟市委员负责本地区的大赛安排并选拔地区代表队参加全区总决赛;部分企业负责人出任组委会委员,负责组委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大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于国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苗润宇担任。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大赛决赛时间:2016年8月中旬,决赛期限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到及食宿地点另行通知。

    (三)决赛地点:赤峰市体育馆(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南段西侧)

    五、比赛项目、参赛队要求

    (一)比赛项目。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发展需要,本届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设客服服务展示、智慧物业综合技能、居家养老服务、秩序维护综合能力等四项比赛内容。

    (二)参赛队要求。

    1.由全区12个盟市组织的28个单位参赛;

    2.每支参赛队以单位名义参赛,以单位名称命名,参赛人数标准按照下表执行,不得多报、少报;

    3.参赛个人必须实行实名制,每支参赛队派领队1名。

    4.每支参赛队伍参赛人员要求:(见下表)

 

比赛项目

参赛人数要求

年龄要求

性别要求

备 注

客服服务展示组

3人

22—55岁

不限

  

智慧物业综合技能   组

3人

22—45岁

不限

 

居家养老服务组

2人

18—55岁

不限

 

秩序维护综合能力组

3人

20—35岁

不限

 含口令员1名

 

    六、活动范围和参加决赛代表队名额分配

    全区具有物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所在地区大赛选拔赛。

    根据目前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平衡的现状,为体现本次大赛的普及性和代表性,组委会拟定决赛阶段各盟市代表队名额,各盟市可依据分配名额按选拔赛情况派代表队参加全区总决赛。

    总决赛各盟市代表队名额分配:呼和浩特市4个;包头市4个;呼伦贝尔市2个;兴安盟1个;通辽市3个;赤峰市4个;锡林郭勒盟1个;乌兰察布市1个;鄂尔多斯市3个;巴彦淖尔市2个;乌海市2个、 阿拉善盟1个;共计28个代表队。参赛选手308名,领队12名。裁判员45名。

    七、评分规则、奖项设置

    (一)评分规则

    本届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决赛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性原则,由裁判组进行逐项评分,按得分成绩高低取名次,由组委会统一对成绩排名前十名的竞赛队进行表彰。

    (二)奖项设置

    1、设代表队团体奖,取前10名,发奖状。

    2、设团体最佳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共18名,发奖状。

    3、四个比赛项目设单项奖,取前10名;前三名发奖杯、荣誉证书及由物协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第四~十名发荣誉证书。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大赛活动既是一次重要的竞赛活动,也是检验物业服务企业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方式,希望各盟市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做好本地区的预赛选拔工作。

    (二)各盟市预赛时间:2016年6月初~7月底。

    (三)参赛要求:本次大赛要求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本地区的技能大赛。参加技能大赛决赛的代表队,服装统一整齐,在比赛期间选手不允许佩带企业标识。

    (四)智慧物业综合技能物业管理平台由人网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提供。

    网址:t.8612345.cn

    微信端:点击关注“推送宝”公共账号

    客服电话:0473-2081234

    负责人:李东洋 18604737778

    联系人:丁雪雯 18647307778

            李涵卓 18504732227

    (五)决赛报名时间:各盟市将参加决赛代表队名单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和赤峰市物业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文宗 0471—6610525(兼传真) 18686099978

    邮  箱:wallred@126.com

    苗润宇 0476—5890060   18647603777   

    邮  箱:zfbzb@126.com   传真:0476-5897966

    附件1: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项目及评分标准

    附件2: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报名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8日             

 

 

 

附件: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项目及评分标准.doc

      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技能大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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