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3日 09时06分03秒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服务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7-06-12 10:51 点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企业函〔2017〕13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服务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及时、精准的服务,我部计划通过“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采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相关服务情况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一)各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在线上报用户:平台网络的枢纽平台、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窗口平台;示范平台;示范基地
 

  (三)接口上报用户:平台网络的枢纽平台(上报明细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省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1.负责本地区服务体系上报数据的催报和审核。
 

  2.报送本地区服务体系服务情况年度工作总结。
 

  3.填写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并登录平台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二)数据采集内容
 

  1.在线上报数据内容
 

  在线上报用户可登录平台进行在线数据上报,上报内容因不同用户群体有所不同,按照《在线上报操作说明》(见附件2)报送。
 

  在线上报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
 

  (2)建设情况数据:未竣工验收的平台网络用户填报。
 

  (3)服务情况数据:平台网络用户填报服务活动信息月报、服务信息月报、特色服务和重大活动情况月报、服务情况年报;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用户填报服务信息月报和服务情况年报,报送工作将作为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测评的内容之一。
 

  (4)调查问卷:不定期填报特定主题调查问卷。
 

  2.接口上报数据内容
 

  接口上报用户按照《接口上报操作说明》(见附件3)开展服务信息实时报送,内容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共享数据指标目录和设计细则(2014版)》中七个基本表数据。
 

  (三)数据报送时间要求
 

  1.在线填报数据:自2017年4月1日起,每月1日至10日报送。
 

  2.接口上报数据:实时报送,每周至少1次。请于2017年6月1日前完成接口对接调试,6月1日开始正式上报数据。
 

  三、报送系统
 

  请登录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http://fuwu.sme.gov.cn)进行数据上报。
 

  联系人:服务支持  肖  莉  联系电话:010-68595257

      技术支持  兰  鹏  联系电话:010-68594907

      电子邮箱:zhangfeiyun@miit.gov.cn
 

  附件1: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接口上报操作说明

  

  附件3:在线上报操作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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