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3日 09时06分33秒

法律援助施援 102名农民工拿到工资

时间:2014-07-04 11:42 点击:
  帮农民工打官司讨薪、蹲点守候抓欠薪的“老赖”、帮员工索要工伤赔款……这些都是四川省司法系统法律援助的内容。
 
  今年以来,司法系统搞“警民亲”活动,为群众办8件实事,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截至今年10月底,各级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多件,服务群众达37万余人次。
 
  102名农民工拿到工资
 
  四川省华蓥市某煤矿于2004年由私人投资成立,后来换了几个老板。两年前,该煤矿营业执照、煤矿生产许可证到期,被迫停产,煤矿老板李某和赵某也突然不知去向,欠下了102名农民工55万元工资。
 
  102名农民来自广安区、华蓥市、重庆市合川市等地。广安市司法系统得到消息,派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人员为102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人员接受指派后,到农民工家里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收集相关证据,向华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本案案情清晰,关键是要找到被告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承办案件的援助人员多方询问,了解到被告赵某在重庆可能有高档住房,被告李某在南充包工,在广安有门市、轿车。
 
  援助人员5次到重庆市、广安房管部门调查被告的房产信息和财产状况。去年3月,援助人员连续两天到李某前妻住处蹲点守候,发现李某的轿车停放在小区内,法院得知此信息,立即将该轿车扣押,并向李某送达传票。
 
  去年4月18日,两名被告主动向法律援助人员要求协商处理,经过援助人员劝说,两名被告认识到他们的行为恶劣。
 
  两天后,两名被告和农民工达成一致意见:当场支付19万元工资,余款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去年8月16日,两名被告支付了所欠的最后一笔工资,102名农民工也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诉讼。
 
  律师帮车祸伤者索赔
 
  去年春节前夕,农民工左某的亲友来到攀枝花市盐边县司法局,献上锦旗,感谢司法法律援助帮左某讨到71万元工伤赔款。
 
  2009年3月,盐边县某矿业公司下属煤矿与左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特别约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左某承担全部责任,与用人单位无关。”
 
  1个月后,左某下班后骑摩托车回家,撞车受重伤,四肢瘫痪。由于左某是无证驾驶,交警大队认定左某负全责。用人单位也不为左某支付医疗费,拒绝认定工伤。
 
  为了照顾左某,他的两个孩子辍学回家料理家务,一家人陷入绝望。去年2月,左某的一名亲人到盐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立刻指派律师施援。
 
  律师分析案情后,联系盐边县总工会,为左某争取到4.8万元医疗费。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于是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律师讲述了左某的情况,争取到法官的同情,但左某最多只能拿到40万元赔偿。在律师的努力下,案件进入调解环节。
 
  去年9月,经过多次调解,用人单位终于妥协,一次性向左某支付了工伤赔偿款71万元。
 
  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
 
  记者从司法厅了解到,去年四川省首次将法律援助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各市州也纷纷将法律援助纳入当地民生工程、列入对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
 
  司法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规则》等制度规范,推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方式,在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性办妥申请、受理、律师指派等全部手续,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实行“一站式服务”。
 
  截至今年10月底,各级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915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5万人次,共服务群众达37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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