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 内蒙古著名商标的公告
2016年度内蒙古著名商标申报工作自8月1日开始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9月20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乌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二、内蒙古著名商标申报要求、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材料,可通过乌海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wuhaigs.gov.cn)“公告公示”栏目浏览。
咨询电话:3156840
乌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1日
关于申报2016年度内蒙古著名商标的通知
各注册商标所有人:
为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创新发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我局开展2016年度内蒙古著名商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著名商标的申报条件
1、申请人住所或者商品产地在乌海市;
2、申请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
3、该商标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3年依法使用,并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4、该商标所指商品在自治区或者国内同类商品中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5、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自治区或者国内同类商品中较为领先;
6、该注册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保护和管理措施;
7、该注册商标所有人近3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二、申报著名商标工作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可持《内蒙古著名商标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商标注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向乌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商标广告监管科提出申请。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概况、企业发展史;企业规模资产、主要经济指标、发展趋势等情况;商标所指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情况;商品质量、市场信誉和社会公众认知程度的情况;商标注册、管理、使用和打假维权、广告宣传情况、申请理由等。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
(二)审核考察
商标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商标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的商标及商标标识使用情况,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或服务)经营状况,申请认定商标有无被侵权假冒情况,有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有无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初审
1、乌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审核情况,采取同行业数据比对等方式方法拿出初审名单。
2、对列入初审名单企业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3、根据初审情况,由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领导确定拟参评名单,之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进行审定。
4、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的名单,通知有关企业制作内蒙古著名商标申报认定材料。
(四)上报
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推荐上报认定申请材料。
三、申报联系方式
乌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商标广告监管科(408房间)(滨河区滨河街道办事处南侧)
电话:3156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