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农牧林业局所管辖林地社会化养护服务 招标公告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乌海市海南区农牧林业局的委托,现对“海南区农牧林业局所管辖林地社会化养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ZQTNZ0014; 2、项目名称:海南区农牧林业局所管辖林地社会化养护服务; 3、工程地点:海南区; 4、工程概况:招标总绿化面积为4121亩,总养护费用为9718053.8元。共划分为七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绿化面积为588亩,养护费用为1419598.7元; 二标段绿化面积为749亩,养护费用为1245936元; 三标段绿化面积为388亩,养护费用为1334294元; 四标段绿化面积为619亩,养护费用为1699554.7元; 五标段绿化面积为776亩,养护费用为1182547.1元; 六标段绿化面积为792亩,养护费用为1585498.4元; 七标段绿化面积为209亩,养护费用为1250624.9元。 5、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6、采购金额:9718053.8元; 8、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9、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施工工地标准: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项目组成人员:项目经理一名、高级绿化工一名,绿化工三名、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一名;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投标企业)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 2018年5月30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四、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可登陆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hggzy.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09:00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奥体中心A入口303房间或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单位: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奥体中心A入口304房间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473-2999714 采购人:乌海市海南区农牧林业局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 联系人:蔡畅 电话:15174745775 七、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http://www.nmgggzyjy.gov.cn/ http://www.nmgp.gov.cn/ http://www.whggzy.com 3、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信息。 http://www.nmgggzyjy.gov.cn/ http://www.nmgp.gov.cn/ http://www.whggzy.com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前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投标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红印公章)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乌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系电话: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0473—2068864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2037072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3013660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4020288 5、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已报名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日确认是否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如参与向我中心发函确认,如不参与投标须向我中心发退标函说明情况.对看到公告就随意报名,开标时却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视具体情况给予如下处罚。 (1)对报名后有一次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交易管理平台自动记录并关闭该投标人报名通道,待投标人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后,由网管人员手工解除,在诚信记录中按警告做出处理; (2)对连续两次报名后都不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交易管理平台自动记录并关闭该投标人报名通道,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禁止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并在中心网站相关栏目给予通报。 6、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