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情况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呼和浩特召开。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陆浩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组长翟青通报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作表态发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
市委书记宋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史万钧,市委常委刘春、王晓平、陈文库、刘俊山、全觉民、冯雪涛,副市长卜连海等在乌海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积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过全区上下不懈努力,实现了生态状况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部署,强化绿色发展理念,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努力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得更实,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做出不懈努力。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本着对党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督察组反馈的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扎扎实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强化整改措施,实行分类整改,加强督导检查,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抓好环境问题整改。要坚决贯彻执行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生态脆弱这个短板,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推动内蒙古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要坚决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督,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