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刘某与某能源电力公司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后,合同期届满,单位以合同即将到期为由与刘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刘某拒绝在该份通知书上签字,并认为双方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能否以此解除?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不存在违法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刘某拒绝在该份通知书上签字的行为表明了其不愿意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刘某要求和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电力公司未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而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梁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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